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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专家解读文章之三 | 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

2026/10/11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刘泉红 刘振中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一重要论断,为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破除各类制度藩篱,搭建与新质生产力内在发展规律高度匹配的制度框架,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一、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基本内涵与重大意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规律的时代延伸。生产力的根本性跃迁必然驱动生产关系系统性调整。区别于传统生产力依托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驱动的模式,新质生产力主要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数据跃升为关键新型生产要素,创新组织模式、产业迭代路径、要素配置范式发生深刻变革,原有制度体系难以适配新发展形态,亟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重构制度框架、疏通发展堵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在地方考察提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到系统阐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互适配的内在规律,再到在全国两会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形成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为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提供了战略指引。

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实践意义。能够促进科研环境优化,推动颠覆性技术持续涌现;能够使技术、数据、人才等各类要素高效组合,释放乘数效应;能够构建孕育未来产业的规则体系、吸引全球顶尖人才、保障产业链安全韧性,掌握发展主动权;能够以制度创新引领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二、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实践经验

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中央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强化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跨部门、跨区域重大科技事项协同攻坚机制,创新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组织机制,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工业母机等领域实现一批关键技术突破,超大直径盾构机、重型燃气轮机等重大装备实现国产化,6G第一阶段技术试验形成超300项关键技术储备。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活力迸发。党中央出台“数据二十条”、组建国家数据局,搭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基础制度。多地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常态化运营,公共数据开放、行业数据流通机制持续完善。2025年,我国数字产业收入达38.3万亿元,较“十三五”末期累计增长39.5%。同步统筹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改革,推动各类创新要素优化配置,有效释放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的倍增效应。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成果转化链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全国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填补实验室成果到工业化量产中间环节空白。优化硬科技资本市场服务机制,依托科创板、北交所等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通产学研协同通道。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实现大幅提升,专利转让许可备案规模较“十四五”初期大幅扩容。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构建普惠包容产业治理体系。统筹规划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全面推行产业链“链长制”,打造梯次化产业集群。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新三样”行业监管,前瞻布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确立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产业发展生态。2025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7.1%,较2020年提升2.0个百分点。

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创新开放与安全底线。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落地科研设备免税政策。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向全球科学家开放使用。牵头实施并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全球或区域研发枢纽。在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的同时,筑牢科技产业安全屏障。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仍有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从科技创新策源看,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制度衔接仍需加强,科研人员流动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从要素市场化配置看,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正处于攻坚期,耐心资本培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仍需提升。从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看,产学研各方利益联结与风险分担机制有待健全,中试放大、工程化验证等中间环节的服务能力尚需强化。从制度保障看,相关法治保障体系仍需健全,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新质生产力发展体制机制的任务举措

面向未来,必须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推进深层次制度改革,构建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为抢占发展制高点提供牢靠制度保障。

健全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制度体系,加快实现“从0到1”突破。优化国家统筹的创新攻坚机制,健全国家实验室运行、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制度,建立适配前沿创新的动态评估体系。深化科技分类评价改革,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善科研尽职免责机制,破除成果转化制度顾虑。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运营机制,强化原始创新激励,全面激活源头创新动能。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要素市场化流向先进生产力通道。依托全国改革总体部署,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细化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规则,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共享,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机制。健全科创投融资体系,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耐心资本,优化科创企业上市、并购重组与基金退出机制。畅通人才跨领域、跨区域流动渠道,推动优质创新要素集聚增效。

健全产业孵化治理体系,培育优质创新生态。完善“四链”融合长效机制,扩容升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公共平台,补齐产业化中间短板。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市场化产学研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激励与风险补偿制度,助力新技术市场化落地。创新未来产业培育模式,以“拨投结合”等柔性方式支持前沿非共识技术探索。系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推广监管沙盒敏捷治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强化统筹协调与评估督导,汇聚狠抓落实的制度合力。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国家层面统筹协调、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统筹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科技安全,完善创新风险防控、技术安全审查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避免不顾条件“一哄而上”、同质化竞争,引导各地找准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功能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合理设定目标,找到最佳路径。推动实践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以制度确定性对冲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稳定市场创新预期,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刘泉红 刘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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