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专家解读文章之四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支撑,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夯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企业投入强度、攻关能力、转化效能全方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
企业创新效能迈上新台阶。财税政策激励效应持续显现,202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免超7600亿元,企业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连续多年保持在75%以上。企业专利创造和转化能力大幅提升,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密切对接。2025年企业发明专利达到220万件,较“十三五”末翻一番。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从2020年的44.9%提升到2025年的54%。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台、共克难题,研制了存储芯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创新药等一大批创新产品,引领了部分领域实现从模仿、跟进开发到首创的跨越。
各类创新要素不断向企业集聚。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建立。人才红利持续释放,2025年我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795万人年,连续13年稳居世界第一位。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企业创新,2025年12月,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将通过千亿级财政资金,预计撬动万亿级的社会资本。
多层次创新企业梯队逐步加速形成。截至2025年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50.4万家,较2020年增长80%以上;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1.76万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1800家。这支覆盖广、梯次明的企业队伍,已成为承载国家创新平台建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的主力军,企业正加快向科研方向“出题人”、技术攻关“答题人”、成果实效“阅卷人”转变。
“十四五”期间,我国企业持续投入研发、集聚人才、用活数据,产出了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创新产品,探索了以创新为主导的发展路径。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为我国在“十五五”时期有力发展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新形势下企业创新面临新的重大机遇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企业创新发展迎来新机遇。
前沿技术有望集中突破。算力网、通信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将有力带动新兴产业提质扩容、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具身大模型、运动控制、本体硬件、数据仿真底座等全链条技术发展,上下游企业协同迭代创新,将加速智能机器人实现从“会动”到“干活”的跨越。AI将从单点工具升级为科研生产基础设施,赋能企业压缩药物研发周期、降低研发生产成本、产出一批原创新药与智能制药装备,打破传统新药研发平均10年周期、超10亿美元投入的“双十定律”。
政策赋能加速落地见效。党中央坚持把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为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一展身手的大舞台。财税支持、科创金融、场景开放、创新容错、知识产权保护等多元政策工具统筹联动,企业创新环境持续优化。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前沿探索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组织形态持续涌现。以大模型、智能体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工具驱动企业组织范式深刻变革,业务流程、人才结构、决策机制迎来系统性重塑。AI全面赋能研发全流程,企业加快构建人机协同共生的生产运营体系,推动隐性和显性经验知识转化为组织可复用的数字化资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持续迭代升级,加速打通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通道,为企业抢抓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实现换道领跑筑牢坚实支撑。
但我们也应看到,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协同的基础研究投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企业主导产学研合作仍存在期限短、层次浅、话语权不够等问题。新型生产关系适配尚不足,价值共享、协同治理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可能抑制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态势下,我国创新型企业出海拓展市场、开展国际科研合作持续承压。
三、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十五五”时期,要围绕落实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科技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系统激活企业创新潜能。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主体地位。坚持需求牵引,健全企业参与科创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项目谋划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由创新实施主体向创新决策者转变。一是健全企业技术创新决策参与机制。畅通企业参与各级科创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的渠道,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二是完善应用导向项目评价体系。构建产业链企业、终端市场用户主导的立项、督导、验收全流程评价机制,落实“谁使用、谁评价”原则,扭转重论文专利、轻落地应用的评价导向。三是赋予企业科技项目更大自主权。对企业牵头的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赋予其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健全“敢投入、长投入、持续投入”长效激励制度,优化企业研发投入结构,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中试熟化等投入。一是加强普惠性政策供给。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企业研发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健全科创金融体制机制。优化资本市场准入规则,放宽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上市门槛,提升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早期项目风险容忍度,引导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三是完善国企原始创新制度。优化国企经营考核体系,落实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考核机制,建立国企长周期研发考核审计制度,引导国企主动布局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等长周期、高价值领域。
强化企业科研组织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整合各类创新力量,建立健全项目、平台、数据、人才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的政策体系。一是支持企业更多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大国家科学数据和工程试验数据、人才计划向企业开放力度。二是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分类组建体系化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鼓励链主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研发设备、测试场景、工艺标准,推动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全面融通。三是完善产学研人才双向流动培育机制。推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模式,完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等政策。下放企业研发人员职称自主评定权限,推广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举措。
强化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成果孵化、技术熟化、产业落地等核心载体作用,打通科技创新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一是丰富多层次场景资源供给。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落实好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布局建立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 林晓锋 乔黎黎)
